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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督边改】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茌平县一览表(第四批)
发布时间:2017-08-27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茌平县一览表(第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350

聊城市茌平县冯屯镇望鲁店村,举报人投资180多万建的养殖场是当地招商引资来的项目,在当地土管所已备案,养了1400头猪,现在猪只养到110多斤。但是当地镇政府为应付检查让举报人把猪全部处理掉,希望政府给时间将猪养到出栏。

茌平

其他

经调查核实,该养殖场位于茌平县冯屯镇望鲁店村,设计存栏1400头猪。共建设有两个猪舍,猪舍北邻有两个采取防渗措施的粪便池。无大气及水污染处理设施,现场存在恶臭异味污染的情况。2017年5月,冯屯镇政府按照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茌平县畜禽养殖“三区”划分方案》和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茌平县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或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已督促该养殖场进行搬迁。
   2017年8月15日,茌平县环保局、茌平县畜牧局联合冯屯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养殖场无土地、环保、畜牧等备案手续,不属于招商引资项目。该养殖场距离济邯铁路不足200米,未达到防护距离,属于禁养区内养殖。

关停取缔、问责

 于2017年8月17日全部搬迁至禁养区外。养殖设施及粪污进行了清除。

党内警告2人,诫勉谈话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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