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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相关信息
茌平县财政局三项制度清单公示
发布时间:2017-12-15

 

茌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

《茌平县财政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财政所,局属各单位:

现将《茌平县财政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茌平县财政局

                             2017年10月12

 

茌平县财政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意见》(鲁政办发[2017]32号)和《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茌平县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点

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让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1、健全公示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进一步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

    2、加强事前公开。主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

    1)结合权责清单、抽查事项清单、收费清单等,编制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报县政府法制机构复核后予以公开。建立动态管理和长效管理机制,及时更新维护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2)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后,予以动态公示。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许可条件、优惠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

  (4)根据行政执法证件审核发放情况,编制《行政执法人员清单》,明确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证件有效期等内容,在县政府和部门网站上予以公开,实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透明,方便群众监督。

  3、规范事中公示。主要是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1)在执法活动中,按照本系统现场执法文书样本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2)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一律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一律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要主动亮明身份,出示省政府统一印制或国务院部委制作的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部门要按规定规范着装和佩戴统一标识。

  (3)行政执法部门的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固定办事场所要明示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等信息。

  4、推动事后公开。主要是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本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中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2)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214号)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5、创新公开方式。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32号)要求,在部门门户网站设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公示本部门执法信息,并利用现有的办公自动化系统或执法办案系统,积极建立与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数据交换机制,实现执法信息向公示平台即时推送。

(二)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完善记录制度。依据《山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的执法类别,修订完善本部门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2、规范文字记录。主要是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工作,使用本系统各类执法文书范本和电子信息格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

  3、推行音像记录。主要是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1)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当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

  (2)严格按照本部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规范开展录音、录相、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3)按照上级音像记录设备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备并制定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则。

  4、推进信息化建设。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结合办公自动化和执法办案系统建设,积极探索运用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方式。推进全过程音像记录的即时上传云存储模式,实现执法全过程同步网络管理,提高行政执法记录的信息化水平。

  5、强化记录实效。建立健全本部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树立运用全过程记录信息辅助开展工作的典型,并予以推广。

(三)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1、建立审核制度。依据《山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制定或修订完善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

  2、落实审核主体

  (1)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政府及部门法制机构。按照上级有关要求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12名,确保法制审核人员数量与实际工作相适应。

  (2)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积极参加政府法制机构定期对法制审核人员进行的培训,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3、确定审核范围

  (1)根据本部门的特点,结合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编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四类执法行为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2)创造条件积极扩展法制审核范围,探索对法定简易程序以外的所有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4、明确审核内容。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5、细化审核程序。根据本部门实际,分执法类别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事项,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二、 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79月)

  1、制定方案。按照县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推行三项制度具体工作方案,于20179月底前报县法制办备案。

  2、开展培训。制定推行三项制度培训计划,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三项制度有关培训,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10-11月)

1、稳步实施。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自10月起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结合实际情况和基础条件,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六类执法行为中选择全部或部分逐步推行三项制度。根据工作实际,对重点执法行为进行重点规范,对薄弱执法环节不断健全强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2、监督检查。局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检查,对三项制度建设不全面、不具体,报送情况不及时、不准确,实施过程不规范、不到位的部门和人员要进行通报并督促改正。

3、优化提升。注意总结分析在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出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典型经验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

  (三)总结报告阶段(201712月)

对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情况组织自查,于201712月底前将2017年度三项制度工作总结报送县法制办。

三、 组织领导

    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要与“放管服”改革、“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权责清单、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政务服务平台等工作成果,探索创新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三项制度。成立工作协调小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对三项制度推行工作的督促落实。建立专项督查通报制度,加强调度指导,适时组织专项监督检查,确保三项制度推行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茌平县财政局推行三项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茌平县财政局

推行三项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张   

副组长:孙玉明  刘勤丽  谢建国  董建忠 

  员:杨秋生      于以军  马林禄  方立锋 

        王凤生  王云祥      孙克峰  李恒斌

        杨鸿彬          赵永华  贺金涛

        郭灵娥  高岳民  崔正助  魏玉海  王凤军

        刘志强  李金明  任荣博  吉鹏国  杨玉德

        杜建海  张保平  李亮忠  郑兰庆  胡志勇

        李松涛  慈成峰  魏生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董建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1行政执法事项清单.rar

附件2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doc

附件3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doc

附件4随机抽查事项清单.doc

附件5行政执法流程图.rar

附件6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素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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